农业专业养护要禁止请人代劳
偶尔在网站、报纸上看到供电企业将农村电网维护、电费抄收等部分功能承包或出租给乡镇、村庄或个人经营,为企业加强管理、开源节流、有效保护电力设施、探索农村电网新血管系统开辟了一条新路。但是,笔者认为,农村电网电气设备的专业维护绝不应该由他人来做。2004年6月28日,湖北省巴东县茶甸子镇青岩村发生死亡事故,该村地处偏远,人口稀少。县电力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多万元,农电工谭受到严惩。这起事故是一个农村电工找人修理农村电网电气设备造成的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1.2004年6月27日下午5时许,茶甸子镇青岩村4组配电干式变压器C相氧化锌避雷器因持续暴雨和雷击损坏,同时其他线路短路,导致茶甸子35 kV变电站主变压器低压侧开关事故跳闸。由于站区偏远,交通十分不便(除了坐公交2小时左右,还要走10多公里的山路),该所段电工谭某请村里的一位村民朱帮忙给变压器的高压跌落式熔断器盖章。据估计,避雷器损坏是由干式变压器接地电阻超标引起的。谭在电话中口头告诉朱,避雷器正在购买中,损坏的避雷器在更换和修理前不能送电。因为朱有别的事,他请村民们帮他。下午6点左右,他代表某个人用一根干竹竿捅了一下高压降熔断器,干式变压器退出运行,所有的村子都停电了。但过了一段时间,主网恢复,10 kV线路通电。2004年6月28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农村电工谭某并未到达现场,而是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电话聘请了村民傅某,并默认请其代两人挖接地坑安装接地体,以便其购买后能抽出时间在现场安装避雷器。当他们完成工作时,他们讨论是否能送电。此时两人都以为前一天已经断电,戴戳掉的保险丝也以为没有通电反应,还打电话叫家人打开照明开关确认没电。无电工知识和安全防护意识的戴,擅自爬上变压器平台,用右手爬上变压器平台右侧的直线塔,用左手挂接10 kV高压C相跌落式熔断器。在接触的瞬间,戴直接暴露在高压下而死亡。2.事故分析1。村民未接受任何电工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不具备操作电气设备的资格和能力。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人员的送电指令,未采取任何组织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擅自操作带电高压电气设备,直接接触高压而死亡,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农民电工谭以自己的名义雇了一名村民来支付费用,而付某则默认请死者代为进行挖掘接地坑和安装接地体等特殊作业。他的行为本身无视电工专业操作的安全质量规定,他知道傅可能代表他操作电气设备,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制止。事实上,必须由农民电工随意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的非法操作已经形成,这应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3.从表面上看,这起事故似乎是由非农业电工谭直接造成的,是村民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造成的意外事故 #p#分页标题#e#
而且高压降熔断器是否断开,运行是否安全,线路是否可能快速运行带电等。都没有向朱、傅和戴解释清楚,更不用说变电站地处偏僻,交通十分不方便。安排和指导村民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早已是惯例,为引发事故埋下了不可避免的祸根。三、防范措施1。坚决杜绝找人帮你做的行为。随着“两改同价”的深入,农村电网覆盖面扩大,直抄用户增多。此外,山区用户分布广、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信息贫乏。而且农村电网隐患和缺陷众多且杂乱,安全管理责任更重、范围更广、难度更大。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力度不够,意识淡薄,意外伤亡概率也增加是客观现象。但作为电工,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较好”的思想,强化电工特种作业的意识,坚决杜绝请人代劳的行为。2.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供电部门特别是基层供电所和电工组要切实做到:(1)完善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完善消除隐患制度,整改隐患;(3)实现政企目标管理,构筑电力设施保护屏障;(4)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措施,实现门票规范化管理考核;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坚决杜绝违章作业;【6】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3.加强安全意识培训。《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仅仅是每个电工每年都要参加笔试,更重要的是要督促电气工作者时刻用好,脚踏实地,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遵守《安规》不仅是有效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手段,也是有效保护他人和电气设备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因此,加强电工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4.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在法律意义上,无论供电企业中由供电部门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还是由个体从业人员从事电气设备作业的人员,只要发生雇佣行为(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发生有偿电气专业(包括简单和复杂)劳动,就存在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都代表供电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一旦出现纠纷和问题,供电企业必须承担法律上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因此,有必要教育和提高电力工人的法律意识,并始终用法制的理念来规范他们的行为。